(一)当事人应重视一审程序,在一审中就提出调整违约金的相关诉讼请求。
(二)若在二审期间基于新事实、新理由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要积极向法院说明情况,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审查。
(三)若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能在一审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且不审理会导致明显不公,可向二审法院说明理由,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审理裁判。
(四)若因自身原因未在一审提出,不应期望二审支持该请求,可另寻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主张调整违约金,在第二审程序中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