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起诉抚养费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钱,申请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被执行人的收入线索、财产变动等,方便后续发现其有财产时及时告知法院。
(二)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要定期与法院沟通,关注执行进展。
(三)申请人可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执行人暂时没钱不属于上述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所以执行效力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