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同订立方式多样,包括书面、口头及其他形式,而传真属于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展现合同内容。当双方通过传真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且完成签字盖章,合同即宣告成立。
(2)传真合同虽有便捷性,但也存在显著风险。由于传真件易被伪造,其签字盖章的真实性难以证明,这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引发诸多纠纷。
(3)为降低风险,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在以传真签合同后,通过邮寄等方式交换正本合同,确保合同的原始凭证真实可靠;同时留存相关往来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必要时对传真过程进行公证,增强合同的证明力。
提醒:以传真签合同虽可行,但风险不可忽视。建议后续及时交换正本合同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