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时无工作时,先和直接抚养方协商,适当降低或暂缓支付抚养费。
(二)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因客观原因没收入,支付方提供无支付能力的证据,法院可能酌情减少或暂时免除支付,有能力时再恢复并补足。
(四)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但不能随意拒绝支付、恶意逃避抚养义务,否则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