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想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同时收集老公坐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比如法院判决、服刑证明。
(二)若其他近亲属认为妻子不适合抚养孩子,可先与妻子协商孩子抚养权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妻子存在不适合抚养情形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