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将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和往来函件等证明工程完工和欠款事实的资料留存好。
(二)与欠款方沟通,了解拖欠的缘由并尝试达成还款的约定。
(三)若协商没有效果,可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借助法律威慑力促使对方还款。
(四)前面方法都不管用的话,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等法院审理判决。
(五)胜诉后欠款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六)符合条件时,施工方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