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者,不能协议离婚,应选择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表达意愿和处理事务。
(二)诉讼离婚时,因配偶是精神病人第一顺位监护人,不能直接作为法定代理人,要先变更监护关系,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参与诉讼。
(三)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会综合考虑双方感情状况和生活实际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此规定明确监护顺序,为变更监护关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