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村自建房屋分割要依据产权归属而定,婚后共建属共同财产可协商或法院判决分割,一方婚前建造属个人财产,婚后扩建部分对应权益可能属共同财产;孩子不参与分割,但抚养孩子方可能适当多分;分割还受宅基地政策限制。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自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不过,若婚后有共同扩建等情形,扩建部分对应的权益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虽然孩子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子女抚养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在房屋分割上适当多分。同时,农村房屋分割还受宅基地政策约束,需结合当地宅基地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您在农村自建房屋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