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对方过错情形:签订离婚协议前,先确定对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二)提出赔偿要求:若对方有上述过错,无过错方在签离婚协议时可提出赔偿款要求。
(三)协商赔偿细节:双方就赔偿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进行协商,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四)确保协议有效:保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