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交通肇事判缓刑的一审判决不服,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直接用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想上诉的话需要先征得被告人同意,然后再按规定方式和期限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