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应及时收集精神病史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以便在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时提供有力证明。
(二)若请求撤销婚姻,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隐瞒重大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尽量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积极向法院主张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四)若选择起诉离婚而非撤销婚姻,需配合法院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依据规定要求准予离婚,同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