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警方会制止暴力并制作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这些能作为证明家暴的关键证据。
(二)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留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此证实受伤情况。
(三)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求助,这些单位会进行调解、教育。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
(五)与加害人共同参加心理辅导、家暴矫治课程等,尝试改善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