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同意离婚,在庭上表明态度,与对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调解离婚,以此节省时间和精力。
(二)若不同意离婚,在庭审中向法院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与理由,像提及双方共同生活的美好回忆、说明矛盾是暂时误会等。同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共同出游照片等。
但如果对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法定情形,即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