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必要材料,包含起诉状、本人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且未履行的证据。起诉状需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原告为孩子,由抚养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三)庭审时围绕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举证。若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判决。
(四)拿到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保障抚养费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