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处理,交警会依职权调查,勘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并根据事实和法规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不影响定责。
(二)若对方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复核,但不影响后续处理。
(三)对方既不配合又不申请复核,当事人可凭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赔偿。
(四)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