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传讯,首先要确认传讯机关的身份和合法性,一般正式传讯会有相关的法律文书,上面会注明传讯的具体事由和依据。
(二)积极配合传讯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内容,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三)若涉及法律问题不明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在传讯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