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缴纳起诉费后原告不见有不同处理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期审理;失踪联系不上可能裁定诉讼中止。
法律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应依法参与诉讼程序。在缴纳起诉费后,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这种行为违反了诉讼程序中的到庭义务,所以按撤诉处理,诉讼程序终结。若存在正当理由,如突发重大疾病等客观情况导致不能到庭,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的,法院也会在审查属实后批准。而当原告失踪使得诉讼无法正常进行时,裁定诉讼中止能保证在合适时机恢复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同的处理方式都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有序进行。如果对诉讼过程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咨询,以清晰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