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判决未生效时,夫妻双方若想协议离婚,要先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二)签订好协议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申请后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也能通过上述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这种方式可避免二审诉讼,更平和高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