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在离婚前可自行评估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梳理经济收入情况、确认居住环境是否适宜孩子成长、评估工作稳定性等,以更好地保障孩子基本需求。
(二)父母双方应展现积极且真诚的抚养意愿和良好态度,让孩子在健康的氛围中成长。
(三)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应积极改正,为争取抚养权创造条件。
(四)父母可先尝试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则及时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