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要明确当地拆迁政策,可通过咨询当地拆迁部门、查看政府公告等方式获取准确信息。
(二)仔细测量和记录宅基地及房屋面积,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
(三)若对补偿结果有异议,可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