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涉嫌非法侵占公司财产90万被调查,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陈述事实,主动交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争取认定为坦白,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二)积极退赃退赔:尽快将侵占的90万财产返还给公司,减少公司的损失。若能及时弥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害,也有利于修复与公司的关系。
(三)争取被害单位谅解: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表达悔意和弥补过错的诚意,争取获得公司的谅解书。获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在司法审判中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四)若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主动报告: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话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