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若要起诉,需留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计算。若事故发生后当即知道权利受损,就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若后续发现潜在损伤,从发现损伤日起算。
(二)要注意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三)为避免证据缺失和法律风险,权利受损方应尽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