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开庭时被告未到庭分三种情形处理:无正当理由未到或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被告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可拘传;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说明后法院可视情况延期审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对于普通案件,当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会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事实作出缺席判决。而对于赡养、抚育、扶养案件这类被告必须到庭的特殊情况,若两次传票传唤后被告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有权使用拘传措施强制其参加诉讼。当被告确实存在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时,应该提前向法院说明,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延期审理。法律对于被告未到庭的不同情形都有明确规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被告未到庭等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专业的律师能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