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自发现之日起及时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若认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情形,要准备能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受欺诈、胁迫方可以起诉。
(三)务必留意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时效内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