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多还房贷部分分割分两种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一般均等分割;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多还房贷对应增值款项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房贷,即便一方多还,若无特别约定,视为用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通常均等分割。而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多还房贷部分属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依据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计算。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你在离婚房贷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