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法17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注意见证人有规定的,下面会有讲。)只要是清楚的意愿表达就可以了。
2、需要由有资质的医生证明,上述遗嘱属于老人的清楚的意愿表达才行,需要证明立遗嘱的时候其神智是清楚的。
3、要明确表达给孙女才行。
4、协议有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自行协议分配就可以了,如果所有法定承认人协议一致的,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就可以了,按大家协商好的方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孙女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这样的口头遗嘱需要法院裁决才能生效的,公证处不会给你公证遗嘱的,过户要经法院裁决,很麻烦的。以上就是我为您解释的关于老人有遗嘱代位继承还有效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