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不要盲目拒绝签字,应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若认可责任认定但不想签字,也无需担心,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效力和后续理赔,保险公司和赔偿义务人一般会按认定书划分责任理赔。
(三)若既不签字又不申请复核,还不履行赔偿义务,对方当事人会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所以要积极履行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