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起诉时核心义务:在起诉小三的法律程序里,关键是向法院提供被告准确送达地址等信息,保证诉讼文书能有效送到小三本人手中。
(二)考虑通知的积极影响: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纠纷,小三的老公是利害关系人,通知他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他还可能成为支持原告诉求的证人。
(三)考虑不通知的情形:当通知小三的老公可能干扰诉讼进程、激化矛盾时,原告可以选择不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在起诉小三这个情景中,是否通知小三老公等内容法律并未强制约束,是否通知主要由原告综合考量,这体现了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对诉讼进程的自主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