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无父母、配偶、子女时,房产继承首先查看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如有则按协议或遗嘱将房产给到相应的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若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房产,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三)若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代位继承该兄弟姐妹应得的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