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务分包中出现工伤,若劳务分包单位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可直接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关条件,可向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主张赔偿,发包单位赔偿后会自行向分包单位追偿。
(二)双方分包合同若有明确的工伤责任约定,可按约定处理,但约定不能排除法律规定的发包单位责任。
(三)及时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
(四)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确定责任主体后,向责任方主张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