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方面,若肇事逃逸官司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完成审结;若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时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若适用普通程序,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
(二)民事诉讼方面,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二审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