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一般原则:通常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可以由胜诉方出。
(二)考虑部分胜负情况:若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关注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中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四)注意特殊情形:若原告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导致费用增加,原告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