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让刑事案件中的偷拍录像作为证据,要确保其合法取得,不能通过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获取,比如不在他人住宅私自安装偷拍设备。
(二)保证录像的真实性,不进行剪辑、篡改,使其能客观反映案件情况。
(三)强调录像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即录像对证明案件事实要有实际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