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结合债务用途、举债时间等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房子归一方,双方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债权,承担债务一方可依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若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