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为正当防卫,要先确定是否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能凭想象认定有侵害而进行“防卫”。
(二)确认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事前或事后采取的防卫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三)防卫的目的必须是制止不法侵害,像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四)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
(五)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属于防卫过当,但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时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