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在离婚时让男方赔偿,要确定男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若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也能向男方请求补偿。
(三)女方需提供证据来证明男方的过错行为或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赔偿或补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