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官司中反诉要求返还彩礼,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以离婚为条件)。
(二)准备能证明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比如未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
(三)在诉讼中积极配合法院,如实陈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等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