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决结果不服,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直接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要先获得被告人同意,才能提出上诉。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能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四)上诉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日,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