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借款型诈骗,可从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手段两方面入手。对于非法占有目的,要关注借款人是否虚构借款用途、夸大还款能力,借款后有无肆意挥霍、用于违法活动、隐匿财产或逃匿等行为。
(二)在欺骗手段上,注意借款人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如伪造身份、资产证明,或者隐瞒真相如隐瞒身负巨额债务、无还款能力等情况。
(三)区分正常借款和借款型诈骗,若借款人虽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但有还款意愿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