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虽70万已归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不过可从轻处罚。这种情况下,若不属于情节严重,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幅度量刑。
(二)若属于超过三个月未还且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可从轻或免除处罚。若情节较轻,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三)如果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形,比如挪用公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即使归还也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