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出现严重问题时,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
若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二)孩子年满八周岁后的变更条件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三)向法院起诉的准备工作
重新争取孩子抚养权需承担举证责任,要收集能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