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走私普通物品涉案二十万且偷逃应缴税额在此范围,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要做好面临刑事处罚的准备,如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有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二)若存在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情况,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累计的走私情况,配合调查。
(三)争取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比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
(四)积极补缴偷逃的税款,这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