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束婚姻关系
若想离婚且女方同意,就和女方协议离婚,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女方不同意,可向法院起诉,因女方与人离家致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会判离。
(二)财产分割
若女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让女方少分或不分。
(三)子女抚养
男方可争取子女抚养权,并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四)刑事责任追究
若女方行为构成重婚等犯罪,男方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