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方直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若女方拒绝,可准备支付彩礼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彩礼方可先与女方协商返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三)女方出轨,若因出轨导致符合法定返还条件,先协商要求女方适当返还,协商不成准备证据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