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知情参与洗钱,因洗钱罪需主观故意才构成,不构成犯罪,但要留存好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比如交易时的聊天记录、交易背景等,以便在被调查时能证明自身情况。
(二)若有证据证明应当知情可能构成犯罪,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知道的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三)面对洗钱数额几千万这种情节严重情况,要考虑一些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存在自首、立功等情形,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争取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就包括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