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材料,以防离婚时出现产权纠纷。
(二)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还贷情况。协商不成时,收集好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以便在分割房产时争取合理的补偿。
(三)计算补偿数额时,可咨询专业的评估机构确定房产增值情况,按照婚后还贷比例等因素来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