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像患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此时父亲可收集母亲不宜抚养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出申请。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对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等情况的一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相关方应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如绝育手术证明、孩子日常陪伴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