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有劳动能力却没能力出钱支付抚养费,应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履行抚养义务。
(二)男方父母自愿用自己钱支付抚养费,法律允许。
(三)男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四)男方长期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与直接抚养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减免抚养费。
(五)直接抚养方认为男方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判决后男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