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权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已到期且债务人明确的明确归属和份额,未到期的先处理归属,处置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处理共同债权,给予了双方协议处理的权利,双方可自由约定一方全得并补偿另一方或按比例分割。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已到期且债务人明确的债权,法院能清晰明确其归属和份额;而未到期债权,法院先确定归属,待到期后再由权利人主张。同时,为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夫妻对共同债权的处置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否则处置行为无效。如果在夫妻离婚涉及共同债权处置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