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即便只写一人名字,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均等原则,结合双方对房屋贡献、有无子女等实际情况判决。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保留好资金来源凭证,以便在分割时有据可依。
(二)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该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为避免纠纷,父母出资时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
(三)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各方应保留好出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